
台湾立法机构于周二完成《虚拟资产服务法》的三读程序,这是当地首部针对加密资产的专门性法律。该法案标志着交易所、资产托管机构以及稳定币发行商正式被纳入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的持牌监管体系之中。
根据新规,稳定币的发行必须经过FSC与中央银行的联合审批。发行人需确保其储备资产达到100%的比例,且这些资产必须由岛内的金融机构以信托形式进行独立托管,同时严禁向持有者提供任何形式的利息收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运营的实体,法律设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亿新台币的巨额罚款。考虑到行业现状,现有相关机构被授予12个月的过渡期以申请牌照,而整个审批流程的最长周期预计为21个月。
这一举措被视为台湾立法机关旨在将本国市场整合进全球加密版图的重要一步,确立了首个涵盖加密货币与稳定币的全面规则框架。
台湾立法者本周二通过了建立加密货币监管框架的法律,其中详细规定了稳定币的许可条件及相关合规要求。
FSC发言人指出,随着立法院通过此项法律,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均须获得监管机构的前置批准方可开展业务。
此外,法律规定在台湾境内发行的稳定币必须获得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双重批准。发行人不仅需要维持充足的准备金,还必须定期接受第三方审计以确保资金安全。
作为台湾首部规范此类资产的法律,此举使台湾在监管路径上与日本、新加坡及香港等长期致力于通过立法吸引加密行业的地区保持了一致。
金融委员会强调,该法案进一步加强对交易者权益的保护力度。通过规范稳定币发行,有助于台湾更深入地融入国际市场,从而巩固其在全球加密生态中的地位。

来源:Cointelegraph
台湾的新规明确了七类VASP主体,包括交易所、交易平台、托管服务商及贷款机构等。这些机构将面临严格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网络安全系统标准、代币上市及下架规则、客户资产隔离制度以及财务报告义务等多重约束。
法律明确禁止基于加密货币的欺诈行为和价格操纵活动,违者将面临3至10年的监禁,罚款金额介于约1000万新台元(约合30万美元)至2亿新台币(约合630万美元)之间。
据台湾国家通讯社CNA周二报道,未经许可操作虚拟稳定币或擅自发行稳定币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高达1亿新台币(约合310万美元)的罚款。
目前,该法案的具体实施日期尚未确定,法律效力需在政府行政部门正式公布后方可生效。
FSC表示,对于在法案实施前已完成反洗钱注册的VASP及在该机构下提供相关服务的实体,应在法案生效后12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
CNA报道指出,立法者还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金融服务委员会在一年内制定一项计划,概述加密行业如何提供衍生性加密商品服务,旨在通过多元化投资选项来改善行业的整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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