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目前仍对美国用户实行地理封锁(geoblocked),根源在于其无需许可的链上架构与美国市场结构法律存在根本性矛盾——后者严格规定期货交易仅能在注册平台、清算所及经纪商体系内进行。为此,Hyperliquid 政策中心(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积极呼吁 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 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更新监管框架,主张只要受监管机构切实履行合规责任,便应允许其在构建者(builder)与部署者(deployer)席位上,基于HyperCore协议开发金融产品。在当前特 朗普声明提供的积极信号印证下,利用拥有许可资质的 HIP-3 DEX 推动 Hyperliquid 本土化(onshoring),已逐渐演变为最具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核心细节
过去一年内,团队致力于重塑 Hyperliquid 的定位,将其从单一的“去中心化永续合约交易平台”升级为“现代化市场基础设施”:一个支持永续合约、现货交易及预测市场的全球可访问、高可组合性的金融工具生态。
与 Coinbase 和 BN 等采用全流程自营(涵盖准入、托管至交易执行的一体化平台)不同,Hyperliquid 的基础设施层更接近传统金融(TradFi)中的跨实体职责分工:交易平台(DCM)专注于合约挂牌与撮合,清算所(DCO)负责保证金管理与结算保障,而经纪商(FCM)则承担用户准入及交易通道引导职能。
与此对应,Hyperliquid 的模块化技术栈也实现了类似的职责剥离。HyperCore(即交易平台与清算层)在协议底层运行撮合引擎、保证金核算及结算逻辑,依据验证者预言机数据进行持仓盯市,并通过确定性的清算瀑布机制执行强平操作。部署者(Deployers)需质押 50 万枚可被没收的 HYPE 代币,负责 Token 上线、设定合约规格、杠杆上限及预言机配置,并享有市场产生费用的最高 50% 分成权。构建者(Builders)则扮演经纪商角色,负责引导用户准入并将交易流路由至 HyperCore,以获取部分手续费收益。

然而,Hyperliquid 将这些层级在链上进行了重构,并通过代码强制实施:市场创建与用户准入均无需许可,资产由用户完全自托管,其他应用可在此基础上构建,且所有资产在单一全球平台上实现 24/7 全天候交易,打破了传统金融在地域和法律上的壁垒。
Hyperliquid 的监管困境
在此背景下,Hyperliquid 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监管层面:美国市场结构法律是为传统架构量身定做的,其法定注册角色与 Hyperliquid 的底层设计存在结构性冲突。具体表现为:
- 指定合约市场(DCM)必须遵守《商品交易法》(CEA)第 5(d) 条规定的 23 项核心原则,包括市场监控和客户身份识别。而在 HyperCore 上,任何持有钱包的用户均可直接访问。
- 衍生品清算机构(DCO)需通过经董事会批准、具备 99% 置信水平的模型计算保证金,并经由批准的结算银行完成结算(参照 17 CFR §§39.13–39.14)。相比之下,HyperCore 依赖协议逻辑计算保证金,并在共识层完成结算。
- 期货佣金商(FCM)须根据 CEA 第 4d 条对客户资金实行隔离托管。而 Hyperliquid 用户采取的是自主托管模式,这与 FCM 的传统托管模式截然不同。
正是这些严苛规定,导致即便是推行中心化 KYC 的 Coinbase,也被迫在美国本土业务中注册为 FCM 并收购现有 DCM 公司。Hyperliquid 难以复制此路径,因为收购 DCM 并迎合既有监管将背离其“革新底层基础设施”的初衷;因此,它选择对自身风险隔离,实施地理封锁,从而退出了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
尽管如此,Hyperliquid 并未打算永久处于离岸状态。2026 年 2 月,公司宣布成立Hyperliquid 政策中心(HPC),并注资 100 万枚 HYPE(按当时价格约合 7250 万美元),旨在推动这一新型市场结构纳入美国法律体系。7 月,HPC 联合 Phantom 向 CFTC 提请确认:发布链上软件本身不触发牌照注册要求,允许现有持牌机构在链上基础设施上运行撮合、结算及保证金核算功能,并确立允许非托管钱包将用户路由至受监管衍生品的豁免条款。8 月,HPC 与 TradeXYZ 将相同逻辑延伸至 SEC,针对Pre-IPO 永续合约(如已在 Hyperliquid 交易的 SpaceX 和 Cerebras 等准上市标的)提出监管框架,配套信息披露与合格投资者规则。早期迹象显示该策略初见成效,最显著的标志是特朗 普宣布 Selig 主席计划推动 Hyperliquid 本土化。

HPC 的策略并非要求在无 KYC 情况下直接向美国投资者开放 Hyperliquid,而是主张将其定义为中立的基础设施:若美国公司在利用该平台时能履行现行法律下的监管职责,则应使其与传统 DCM 并列作为可选方案。例如,经纪商在完成 KYC 义务后,可将客户交易流路由至 HyperCore;或部署者承担注册交易平台角色,保留上币裁量权、市场监控及紧急处置权。

Hyperliquid 的合规实例
随着华盛顿政策游说的深入,Hyperliquid Labs 已在测试网推出更新,理论上为这种合规准入铺平了道路。典型案例即具备权限管理的 HIP-3 部署者:与原生市场及现有 HIP-3 部署的全开放特性不同,此类新部署仅对白名单用户开放。这为受监管实体提供了清晰的合规路径:上线市场、执行 KYC 并将合规用户列入交易白名单。

此类合规部署将呈现为分散的订单簿形态,因为所有市场(如 BTC 和 RWA 市场)均需重新挂牌。不过,白名单做市商将在两个订单簿间搭建流动性桥梁,从而消除流动性割裂,使新部署在保持独立订单簿的同时,仍能继承 Hyperliquid 深厚的流动性基础。这种独立订单簿模式已有先例(如早期的 BN US 以及当前 Lighter 在 Robinhood Chain 上的部署),但独特之处在于,由于 Hyperliquid 上的两个市场均运行在同一条 L1 上,共享抵押品与保证金,无需跨链或跨平台交互,因此流动性可在订单簿间无缝流转而非被孤立封存。

此外,这些交易平台还包含其他关键参数,例如有效载荷(payload)中的“PA” 操作权限,允许 DEX 直接对用户账户执行动作:提交仅减仓订单(reduce-only)、撤单以及在 DEX 内部划转 USDC,这与 FCM 对客户账户拥有的强制平仓权(close-out authority)高度相似。这些要素共同构建了未来的演进蓝图:美国经纪商和机构现已拥有在 HyperCore 上构建合规 Hyperliquid 产品的工具。这种选择具有互补叠加效应——Hyperliquid 的原生市场依旧保持无需许可,其中立基础设施的属性未曾改变。
研究观点
Hyperliquid 近期在华盛 顿的动作表明,以合规方式切入美国本土市场是当前首要任务;同时明确的是,若沿用其原生的免 KYC 前端运营,在现行美国法律下无法实现合规。我们认为,HPC 的努力指明了一条实现 KYC 合规准入的路径:在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使用 Hyperliquid 底层协议。随着赋能工具在测试网的落地(包括具备许可权限的 HIP-3 部署者、PA 账户控制权),我们预计该落地方式将为美国投资者提供参与 Hyperliquid 市场的合规通道,同时保持协议本身作为中立基础设施的属性。
到此这篇关于Hyperliquid的合规之路:从无需许可到许可制HIP-3的文章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相关Hyperliquid合规之路复盘内容请搜索以前的文章或继续浏览下面的相关文章,希望大家以后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