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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摧毁涉资近200亿虚拟币地下钱庄,拆解跨境对敲黑产链

上海警方破获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涉案近200亿元

8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涉及金额巨大的地下钱庄案件详情。该犯罪团伙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施非法的跨境汇兑业务。在短短20个月的时间里,其涉案总额逼近200亿元,目前共有1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抓获。

这种依托加密资产进行的“跨境对敲”式地下换汇手段,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复杂的分工结构。由于参与角色各异,相关人员面临的刑事指控也各不相同。下文将详细梳理该团伙的完整运作流程、相关的司法判定逻辑以及同类案件的参考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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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换汇订单背后的四重角色

依据官方披露的信息,刘某主要承担客户对接、联系虚拟货币交易商并下达转账指令的任务;徐某、高某等人则负责招募社会人员,批量开设银行账户;王某则操作这些账户,执行客户资金的划转工作。整个操作流程如下:客户首先将人民币转入团伙控制的账户,随后刘某联系币商购入虚拟货币,境外渠道接收币种后将其兑换为外币,最终汇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

在此资金链路中,境内的银行账户主要用于收取和流转人民币,虚拟货币则充当币商与境外渠道之间的连接桥梁,而外币支付环节则由境外账户完成。团伙成员每笔交易均按比例抽取服务费作为非法收益。警方在现场查获了大量银行卡,用于集中归集和转移人民币资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类资金安排定义为“跨境对敲”,即人民币在境内账户间流转,外币在境外账户间流转,两者之间不发生法币的物理跨境流动。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增加了一层虚拟货币交易环节:团伙利用客户的人民币向币商购币,再指示境外渠道卖出虚拟货币以兑付外币。在此过程中,虚拟货币起到了传递两套本地资金循环价值的作用。

司法认定:如何区分币商责任与账户提供者罪名

自2019年2月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变相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23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进一步强调,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完成外币与人民币的价值转换,依然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同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若达到2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则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于多次交易未经处理的,可以累计计算。今年6月,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与本案资金流向基本一致。犯罪团伙打着境外“私人银行”的旗号,招揽留学、移民等换汇需求。例如,一笔100万元的订单可能被拆分为5笔,每笔20万元汇入不同账户,归集后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再由境外承兑商兑换成英镑、欧元等外币。该案历时3年,总金额超过2亿元;到案的9人中,5人被判处刑罚,刑期从6年至2年6个月不等。

2024年8月,四川乐山中院审结了万某园等人非法经营案。在该案中,客户既可以向团伙支付人民币,也可以直接交付泰达币USDT,随后由香港公司账户向指定企业支付美元。法院认定,这两条路径均在规定场所以外完成了美元与人民币的价值转换,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6个月和2年6个月。该案认定的非法买卖外汇金额为2.34亿元。

上海宝山法院在2022年审结的一起案件进一步厘清了币商与账户提供者的责任界限。该案涉及的非法汇兑网站累计兑换金额达2.2亿余元。负责接收并出售泰达币USDT的范某玭经手了600余万个USDT,兑换人民币4000余万元。法院查明,范某玭长期按照团伙指令进行单向交易,并参与投资及协助处理银行卡冻结事宜,因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

相比之下,向范某玭提供虚拟货币交易账户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的詹某祥、梁某钻,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二人知晓具体的非法换汇业务,但能证明其对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具有概括性认识。因此,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0个月。目前,上海警方尚未披露5名被批准逮捕人员的具体行为细节及各自适用的罪名,尚无法判断其中哪些人负责组织换汇、提供虚拟货币或出借账户。

近200亿元涉案金额需逐笔精准对应到人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将客户订单、境内银行流水、购币记录、钱包转账记录以及境外兑付情况进行相互对应,进而确认每个人具体参与了哪些交易。

针对难以获取境外外币记录的案件,最高检典型案例允许在证据足以证明境内人民币全部用于非法兑换时,以境内收取的人民币数额来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批量银行卡将成为关键证据,每张账户的收入来源、转出对象以及持有人的知情情况,将同时影响涉案金额的计算与责任划分。

在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办案人员通过核对汇兑网站后台数据、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来锁定订单,并从手机、电脑中提取钱包地址,将交易哈希、时间和数量与法币转账记录进行比对。即使外币、虚拟货币和人民币没有同步流转,也可以通过同一订单中的金额和时间建立对应关系。

然而,涉案金额的审查仍需严格区分用于换汇的流水与其他正常经济往来,并避免同一笔资金在多个中转账户之间流动时被重复计算。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曾在7月29日披露,其代理的另一宗上海跨境地下钱庄案在侦查阶段被指控金额为366亿元,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审计和鉴定后,检察机关核减了近100亿元。

上海警方表示,今年以来已侦破多起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非法经营及洗钱案件,共抓获70余名嫌疑人,涉案总金额超过200亿元。此外,警方还侦破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跨境非法支付结算的案件。该团伙搭建了资金跨境汇兑和虚拟信用卡发行结算平台,通过虚拟货币充值、多币种跨境兑换、虚拟信用卡发行等服务牟利,涉案金额2亿余元,抓获9人。

总结

在这起特大案件中,团伙构建了分工明确的完整黑产链条:有人对接客户并联络币商,有人批量收集银行卡,还有人专门负责资金划转。他们采用境内流转人民币、境外兑付外币的跨境对敲模式,并以虚拟货币作为价值中转媒介,依靠收取服务费获取非法收益。

在司法实践中,团伙组织者及直接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币商,通常按非法经营罪追责;仅出借账户或仅有概括性知情的人员,大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的大小是量刑的关键标尺。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司法机关需交叉比对银行流水、链上记录及订单聊天记录,甄别剔除正常经济往来,防止资金重复统计,以此核定每个人实际的涉案数额。

上海公安今年已连续打击多起涉及虚拟货币的非法资金案件,累计抓获七十余名嫌疑人。这也再次警示公众,通过虚拟货币开展私下跨境换汇属于违法行为,参与者不仅面临资金被冻结损失的风险,还可能卷入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本案部分嫌疑人已被批捕,全案仍在侦办过程中,后续细节有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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