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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hood CEO:股票代币化无需发行人否决权,投资者应享资产处置自由

Robinhood执行长谈发行人同意权

随着股票代币化浪潮的迅猛推进,部分上市公司提出了质疑: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其股票能否被第三方进行代币化处理?

针对这一争议焦点——即「发行人同意权」问题,Robinhood 执行长 Vlad Tenev 近日发表长篇评论,给出了明确回应。他指出,如果代币化产品试图篡改原始股票的权利属性、修改公司正式的股东名册,或为公司施加新的法律义务,那么发行公司理应参与决策。

然而,若第三方仅仅是构建一种以股票为担保物或参考标的的金融衍生工具,并未触动公司既有的股权架构与法律责任,Tenev 认为上市公司不应具备否决权。

股票代币热潮下,核心矛盾转向公司控制权

约两个多月前,Robinhood 推出了 Robinhood Stock Tokens 服务,允许美国境外的投资者通过 Robinhood Chain 链上获取美股及 ETF 的风险敞口。据 Tenev 回忆,在产品研发初期,团队面临的最基础问题其实非常直观:技术上行得通吗?市场是否真的存在需求?

但上市后的市场反馈远超预期。随着用户采用率的攀升,讨论重心已从「股票代币是否有市场需求」转向更深层的制度性议题:股票代币应采用何种法律框架?上市公司是否有权批准乃至阻止他人对其股票进行代币化?

鉴于 Robinhood 未来的战略不仅限于服务海外,更希望将代币化股票引入美国本土,这一问题显得尤为关键。Tenev 表示,尽管消费者和监管机构逐渐认可 tokenization 的价值,但发行公司仍需进一步的教育过程。在他看来,代币化能为上市公司打开广阔的全球投资窗口,且给公司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微乎其微。

Tenev 确立三大基石:投资人权、公司权与技术中立

Tenev 主张,解决上述争议应基于以下三个核心原则:

首先是投资人的财产权。公开交易市场的股票属于可自由转让的个人财产。既然投资人合法持有这些资产,原则上就应当拥有决定如何持有、转让或使用它们的权利。

其次是发行公司的权限边界。上市公司确实有权定义其所发行证券附带的具体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能掌控所有基于这些股票衍生出的金融商品。传统金融市场中已有大量先例,例如未经发行公司赞助的美国存托凭证(ADR)、股票期权或第三方结构性产品,它们虽以某公司股票为标的,但并不等同于上市公司本身是产品的发行主体。

最后是技术中立原则。Tenev 强调,监管对于发行人同意的要求,应取决于该金融产品所创造的权利与义务实质,而非仅仅因为其采用了区块链技术就适用不同标准。同样的金融结构若置于传统数据库中无需公司同意,就不能仅因换用 blockchain 就让上市公司凭空多出一张否决票。

界定红线:何时公司必须拥有同意权?

Tenev 清晰地划定了界限。当某种股票代币出现以下情形时:

  • 改变了原始股票附带的权利
  • 试图取代上市公司的正式股东名册
  • 或者替公司、transfer agent 带来新的法律或营运义务

发行公司理所当然地应当介入。因为这已不再是「利用股票建立另一种产品」,而是直接动摇了公司的原始证券结构。反之,若某产品仅涉及持有可自由转让的股票、将其作为担保品,或追踪其经济价值,且未改变发行公司的权利义务及官方股东记录,Tenev 则认为无需征发公司同意。

解构股票代币化的三种路径

Tenev 特别指出,「股票代币化」并非单一的技术架构,至少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 第一种,由上市公司自身将正式股份直接迁移至链上。此类情况显然需要公司深度参与。
  • 第二种,由中介机构直接将底层股票的所有权进行 tokenized,使链上 token 更直接地代表对底层股票的 ownership。
  • 第三种,由第三方另行发行一种金融商品,其价值由股票担保或与股票挂钩。

Robinhood 采用的是第三种模式。Robinhood Stock Tokens 并非将上市公司的正式股票直接搬运至 Robinhood Chain,而是 Robinhood 发行的独立金融工具,背后由真实股票按 1:1 比例支持,旨在让投资者获得对股票价格的经济曝险。因此,这类代币不会直接变更原公司的 cap table,也不影响原股票附带的投票权等其他权利。

这也正是 AMC 执行长 Adam Aron 近期再次开火的焦点所在。Aron 今日公开点名 Robinhood 执行长 Vlad Tenev 以及法务长 Dan Gallagher,直言认为 Stock Tokens 的做法「令人反感」,甚至指责其破坏了股票所有权的精神内核。

Aron 进一步从法律与资产结构角度发起攻击。他首先质疑,既然 Robinhood 承认该类产品目前禁止向「美国人士」出售,为何仍在美国网站上大肆宣传。他还直接质问 Tenev:一家美国券商,为何要以在离岸的 Jersey 建立营运架构为荣,且目的之一便是规避美国证券法?

此外,Aron 还挑战了 Robinhood 强调的「1:1 backing」。他提出,如果 Stock Tokens 背后确实由真实股票 1:1 支持,但部分底层股票又被借出用于做空,那么这些代币是否还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 1:1 支持?

Robinhood 的策略考量:为何不逐家征求同意?

这与 Robinhood 追求的规模效应密切相关。Tenev 表示,在设计 Stock Tokens 之初,目标绝非仅代币化少数几家公司。公司的愿景是跨越不同司法管辖区,支援数千档股票与 ETF,最终延伸至私人公司股票及其他资产类别。

若每新增一档股票都需先获原公司批准,甚至要求每家上市公司修改自身的 IT、法务与股务系统,这种 tokenization 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几乎无法规模化。因此,Robinhood 选择了「独立发行工具+1:1 底层资产支持」的架构。

如此设计,即使 Apple、Tesla 等公司本身未进行链上改造,投资人仍能透过另一个合法金融产品获取其经济曝险。Tenev 也保留了弹性空间,表示若未来监管指引发生变化,Robinhood 仍可调整产品架构。

AMC 与 Robinhood 争端升级,迷因币随之起舞

有趣的是,这场原本聚焦于证券法与股票代币化制度的企业争执,已在 Robinhood Chain 上衍生出独特的「迷因交易」现象。

双方的第一轮交锋始于 9 月初。当时,AMC 执行长 Adam Aron 强烈反对 Robinhood 在未获 AMC 同意下推出 AMC 股票代币,他用「contemptible、outrageous、disgusting、detestable、inexcusable、vile」等一系列重词批评 Robinhood,要求停止 AMC Stock Token 交易,并表示已委托外部证券律师评估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

Roninhood 方面则寸步不让,Vlad Tenev 先是以一句「What’s the concern?」回应,随后更公开表态「We stand behind Stock Tokens」。

链上社区迅速将这场高层骂战转化为迷因题材。其中声量最大的 A Meme Coin($MEME),其名称直接将 AMC 解读为「A Meme Coin」,并部署在 Robinhood Chain 上。更具叙事张力的是,$MEME 的主要交易池直接与 Robinhood 发行的 AMC 股票代币配对,使得「AMC 反对股票代币化」这一争议本身成为了可交易的标的。

在第一轮争议爆发后,$MEME 市值曾在数小时内从低个位数百万美元飙升至突破 1 亿美元,一度逼近约 1.5 亿美元;随后市场发现 Tenev 追踪了 $MEME 的官方 X 帐号,这被解读为另一波叙事催化剂,推动市值从约 4,000 万美元快速冲上 1.5 亿美元附近。

如今,双方争议进入第二轮。在 Tenev 发布关于「发行人同意权」的完整长文后,$MEME 在原本约 3,900 万至 4,000 万美元区间盘整后,市值突然出现明显放量长红,一度冲破 5,500 万美元,盘中最高甚至触及 6,000 万美元;虽随后有所回落,但截至图中最新位置,其市值仍维持在约 4,806 万美元附近。